今天是十一月的最后一天,还有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,就是十二月了。日志写到今天也已整整二十天。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,心里蛮有点成就。希望能够继续下去,以后怀旧的时候正好有个参照。上午英语课老师就一个情况让我们发表看法:如果你和你的女友碰上了歹徒怎么办?FIGHT?CALL
THE POLICE?OR RUSH
AWARY?要讨好女生,都知道该选第一个,反正又不是真抢劫,卖个嘴有如何。孟杰被老师给问到,结果给弄出个洋相。电路上到了傅利叶级书,快要结束了。很快又要准备电路的复习。明天看看C语言,为下星期一的测试做准备。
三十日 晴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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